【导语】:2023任丘招聘合同制教师的招聘对象是为本市经清查核实现在岗在册的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代课教师和已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细内容请看全文。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本市经清查核实现在岗在册的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代课教师和已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具有任丘市户籍或任丘市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任丘市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3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制户籍。
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除在岗在册代课教师外,其他报考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8日-2005年10月8日之间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任丘市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合同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6.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对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应聘;实施免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2023届毕业生,可持学校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材料报名应聘。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0月8日。
禁止报名情况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全日制普通类院校在读的学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2020年(含)以后在我市组织的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中,通过笔试面试程序已被录用或聘用,后又放弃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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