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渤海新区告诉你发布了关于实行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城区所有区域,禁止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一、举报方式
1、拨打“110”或公安机关公开的其他报警电话举报;
2、通过信件、电子邮箱向公安机关举报;
3、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二、奖金领取办法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举报电话:110、0317-5555515、0317-5768892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治安大队办公室,邮政编码:061113
拓展:奖励标准
(一)关于举报爆炸物品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1、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0元至30000元的奖励。
2、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举报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案情重大,经查证属实并捣毁非法制贩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奖励。
3、举报合法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违规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20000元至5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沧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可获沧州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时间、区域、举报方式及各市区县禁燃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