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地宝小编从沧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24年沧州城乡居民医保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因住院、门诊特殊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照规定比例报销。详见正文!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供参考)
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因住院、门诊特殊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照规定比例报销,即: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
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部分报销70%;
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城乡居民住院医疗待遇:
门槛费: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5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比同级综合医院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
报销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65%;
二级医疗机构:80%;
一级医疗机构:90%;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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