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捷2022年度2月份医疗救助(原善达基金)申报通知来啦!需要在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5日,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社区工作站、村队申报。详见正文!
关于开展中捷2022年度2月份医疗救助(原善达基金)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时段
在2022年2月份产生的医疗相关费用,医疗收费票据出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以前。
二、申报方式
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5日,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社区工作站、村队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我区户籍且参加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
(二)患疾病或无责任人意外伤害住院,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或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自付费用。
(三)经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认定的重症人员,经医保报销后自付门诊费用。
四、申报需提交材料
(一)被保险人本人申报提交资料:
1、户口页及复印件(中捷户籍);
2、社保卡及复印件(需提前激活社保卡的银行转账功能);
3、理赔申请书;
4、索赔材料回执单;
5、客户信息授权使用条款示范文本;
6、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手写加盖所在社区工作站或村队公章);
7、医疗费用回中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现金报销的,需提供医保中心盖章的零星报销结算单(中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医保窗口);
8、医疗费用是即时结算的,需提供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其中在沧州市范围外就医即时结算的,还需另外提供异地就医结算单;注:医疗收费票据出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以前;
9、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2022年被认定)。
(二)被保险人无行为能力、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需由他人代为办理的在以上基础上还需提交:
1、被保险人未成年的情况:提供监护人(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能体现监护人(父母双方)与未成年人关系的户口本或出生证明、收款人的社保卡及复印件。
2、被保险人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提供授权委托书或由社区出具的代理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况:提供社区出具的被保险人家庭关系证明同时约定收款人、由派出所(社区)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收款人的社保卡及复印件。
五、报销比例
(一)1、起付标准为最低2000元(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最高15000元(一般人员);2、最低补偿金额为1000元,低于1000元的,不进入补偿;3、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
(二)赔付计算公式=(总医疗费用-基本医疗统筹支付-大额(大病)支付-沧州市医疗救助基金支出-起付线)*补偿比例。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补偿比例为95%,一般人员补偿比例为40%。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补偿范围:
1、自杀、自残、盲目冒险造成的伤害;
2、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导致的伤害;
3、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性药品而导致的伤害;
4、非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5、非疾病的治疗费用以及其他政策法规规定的不应补偿情形。
对于有其他商业保险,且在医疗救助补偿之前已经对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的,如果统筹支付、大额支付、商业保险补偿合计已经超过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进行补偿。
★重要提示:救助资金均打入收款人社保卡加载的银行账户,需提前到银行激活社保卡的银行转账功能。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3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