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期,河间教育发布了2021年秋季河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本文将详细介绍此次河间小升初划区。
河间小升初招生片区划分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内)
河间市第二中学:3659502
河间市第六中学:3295010
河间市第八中学:3273265,3273252
河间市第九中学:3296101
城区小升初招生(六年级升七年级)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有城区户口的”需提供的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全家户口本,并且全家户口地址一致(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1日。
(2)学生城区实际居住地房屋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
2、“城区购房的”需提供的材料
(1)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如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①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
②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③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④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⑤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2020年12月31日前)。
⑥适龄少年儿童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父母是独生子女的、户口本在同一住址的:提供其父母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该套住房当年只安排一个学位。
⑦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租住房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
(2)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全家户口本,并且全家户口地址一致(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
3、“县域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的材料
(1)全家原始户口本。
(2)有效期内的居住证(2021年7月1日前签发的),至少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和暂住证)。
(3)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
(4)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
4、“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的材料
(1)经商人员及适龄儿童的原始户口本。
(2)提供2020年9月1日之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及营业场所门店和店内照片。
(3)房屋租赁合同,可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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