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孟村回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的通告,如有隐瞒不报的,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022年2月10日20时27分,孟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沧州市疾控中心转发滨州市疾控中心协查函,涉及我县两名密接者谢某某、谢某某。接到函后,我中心立即对该夫妻二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经调查,夫妻二人曾于2月6日自驾车下高速后20时到达阳光名城附近鸽子王饭店就餐,就餐位置位于最前面靠门处第一桌(为二人小桌),距离老板工作台1米左右,当时堂厅内就餐约3-4桌,具体人数不详,当时由一名女服务员为其上菜,20时35分微信支付124元后离开饭店。于2月7日,谢某某(妻)下午16时步行出小区到饶安公园散步,散步过程中与一人有过照面,走至彩虹桥附近返回小区。2月9日谢某某(妻)下午16时到饶安公园散步,全程佩戴口罩。20时30分夫妻二人在小区内(饶安御府)散步,21时回到家中后未外出。于2月10日夫妻二人8时30分自驾车(冀J75K01)到孟村县医院自行核酸检测,到达后人员较多,前后都有人排队,排队逗留时间为15分钟左右,核酸检测扫码时间为8时45分。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有在相同时间、相同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属地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及核酸检测等。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与医院定点发热门诊联系,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定点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如有隐瞒不报的,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孟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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