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决定在全县再次开展稳经济运行促消费增长补贴活动,本着“政府补一点,商家让一点,带动消费多一点”的惠民思路,再发放300万元补贴额度,促进群众消费。
补贴比例:按照电器销售单价(以发票为准,下同)在3000元(含)以上的单件家用电器,可享受补贴(以商品成交单价百位起计算)。
*购买价格单价在3000元(含)至5000元(含)的家用电器,按实际单价的8%比例给予补贴。
*购买价格单价在5000元(不含)以上的家用电器,按实际单价的10%比例给予补贴。
补贴流程:顾客选购商品→开具发票并留存身份证和发票复印件→填写补贴登记表→付款(直接扣除补贴金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沧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沧州市县区消费券及购车补贴领取时间/入口/补贴标准/申请流程/参与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