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胜利,但是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不断增强,防控任务仍然艰巨复杂。为进一步巩固和维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现就春节期间人员管理通告。
春节期间: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
严格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车辆司乘人员管理:
持有《进出河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车辆通行证》在中高风险地区运输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生产物资的司乘人员,需持有72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运河区,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政策来源:运河区关于做好春节期间人员管理的通告
扩展阅读:运河区倡导就地过年,减少人员流动:
春季期间(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下同),全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一律在本地过年,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我区,确需离开本地的要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报运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指办)备案。鼓励在我区务工、经商的群众春节期间减少非必要的人员流动,尽量就地过年。
智慧沧州小程序:
温馨提示:关注【沧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聊天窗口回复【防控】,可获沧州全国风险查询入口;沧州疫情、密接者实况;沧州各区市县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