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四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包括住房贷款提取、死亡提取、重大疾病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详细信息请看正文。
沧州进一步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指导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功能,充分满足缴存职工住房需求,有效防范业务风险,近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四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是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自第二次起取消借款合同要件;
二是职工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的取消公证书要件;
三是重大疾病提取,有效时限由支付票据开具3个月内延长至6个月以内;
四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提供的支付费用凭证需为正规税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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