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沧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申请的通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两家银行提供,开发银行办理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20日,农村信用社办理时间为7月15日至10月15日。
2021沧州助学贷款条件
1、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3、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3、在校生凭《学生证》,
4、就读高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证明及开户行账户名称及账号)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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