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沧州肃宁县第五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时间及入口、招生对象及条件等详见正文!
肃宁县第五实验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公平,根据《肃宁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遵循“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
1.城区内靖宁街以西、武垣路以北、石坊路以南(不含博兴家园小区、王街村)合围区域。2.王屯,梁庄,梁屯,大五里,南赵庄。
三、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内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四、招生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10日至8月14日。线下审核时间:2024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具体安排请关注五小微信公众号。
五、咨询电话
0317-5060016 0317-5060019(咨询时间:8:30-11:30 2:30-5:30)
六、招生办法
根据上级安排,一年级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线下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只限一年级新生。其他年级需要转学的,请家长于9月3日到学校南门进行咨询,不带学生,不进行网上报名。)招生期间需要适龄儿童父母准备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件,关注微信公众号“肃宁教育”和“肃宁县第五实验小学”,登录
网上报名地址:http: //m.suning.fangaoyun.com进行报名,提交要求的材料照片。
报名成功后请截图一张,线下审核时要用。
线上报名二维码:

五小公众号二维码:

学校采取线上报名,分批次审核,分类录取的方式。若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则按人员类别顺序由教育局调剂到其他学校。
七、所需材料
(网上拍原件照片,实地审核带原件和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证件中用途一栏仅限居民住宅/用地,不含营业房、商用房、车库。)
第一类:第一监护人名下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
1.适龄儿童全家机打户口本原件;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原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正式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2024年1--6月份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等证明材料,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还款记录等。监护人房产为多人共有的,占比低于50%以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且房产六年之内只能有一个学位使用,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二胎或多胎除外。民间契约及协议、公证书等不作为房产依据。(在片区内购买的在建小区于8月10前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可作为房产依据。)
4.肃宁户籍以外的需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之内,且《居住证》居住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5.户口本不能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
6.属招生片区内村民自有宅基建房的,提供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7.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留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类: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但第一监护人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第一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
1.适龄儿童全家机打户口本原件;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第一监护人父母房屋产权证原件。已入住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正式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2024年1--6月份的水电费缴费凭单、物业费凭单等证明材料,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监护人房产为多人共有的,占比低于50%以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且房产六年之内只能有一个学位使用,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二胎或多胎除外。民间契约及协议、公证书等不作为房产依据。(在片区内购买的在建小区于8月10前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可作为房产依据。)
4.第一监护人独生子女证;
5.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第一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6.户口本不能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
7.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留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类:监护人名下在本县无房产,但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同一户口本,户籍显示地址在招生片区内,且全家实际居住于招生片区内的。
1.全家机打户口本(需满足适龄儿童自出生起就落户于本地址,无迁入迁出记录);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第一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4.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房屋需在本校招生片内且必须到城关派出所进行租住房屋信息登记。2024年1--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发票和物业费凭单等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实际居住的不予录取。
5.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留身份证复印件。)此类情况先行登记再入户调查,核实无误后上报教育局进行复核。
第四类:非肃宁户籍,来肃宁城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依据《居住证》家庭住址信息按相对就近的原则,选择尚有空余学位的小学报名。
1.适龄儿童全家机打户口本原件;
2.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
缴费凭单发票和物业费凭单等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入住的不予录取;4.父母务工的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父母经商的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留身份证复印件。)此类情况先行登记再入户调查,核实无误后上报教育局进行复核。
第五类:“政策优待”类及其它未列入的特殊情况,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1.不是每个人都需要所有材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对应类别提供所需材料。
2.家长务必按招生片区报名,非本校片区内报名,将造成审核不合格。所有招生入学的学生只能在符合条件的一所学校报名,否则无法建立学籍,责任由学生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
3.所有学生学籍均已全国联网,并与公安网、人口网实现互联互通,新生一年级学籍注册必须提供真实的户籍信息和家庭住址信息。
4.家长要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公安机关和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城区中小学招生资料审核,对弄虚作假、伪造或变相造假证等相关违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5.各位家长不要轻信任何通过非正规途径和手段宣传有偿招生、许诺违规进入学校以牟取暴利的机构和个人的谣言,以免上当受骗,影响孩子正常入学及建立学籍。
6.家长网上报名后,敬请关注“肃宁县第五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的线下审核通知,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线下审核。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实地审核,影响学生入学的,由家长承担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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