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沧州经济开发区公租房申请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地点详见正文!
受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
1.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人到所在基层社会保障中心或社区居委会报名,通过“冀时办”APP报名的人员一并转入基层社会保障中心或社区居委会报名。基层社会保障中心或社区居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信息进行初审,合格家庭提交区住建局(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二楼住建局窗口)审核;
2.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须填写沧州经济开发区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通过“冀时办”APP报名的人员一并转入由单位盖章后统一提交区住建局(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二楼住建局窗口)审核。
申请资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
(2)承诺书、授权书;
(3)未婚者须填写个人未婚单身承诺书;已婚或离异者须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及生效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丧偶的,应提供死亡证明。
(4)收入证明(申请之日前1年)、车辆查询证明;
(5)居住证明(租赁协议及房产证);
(6)工商注册资本证明;
(7)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合同、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8)家庭所有成员2024年4月20日后的无房证明(沧县及沧州市)。
(9)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