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沧州产假相关规定
更多»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23日修订版)规定: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九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
2、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婚假、产假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3、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